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人才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前海管理局現啟動2017年第一批龍海家園人才住房的配租工作。
一、本次配租房源基本情況
龍海家園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位于前海開發區東端南側,為地鐵前海車輛段上蓋保障性住房,本次配租3254套,其中,656套作為深港合作住房專門面向
前海自貿區注冊港資企業和人才配租。
二、配租對象
前海人才住房實行企業按類申報制,申報類別分為A產業扶持住房、B深港合作住房,其中,A類住房分為A1總部企業,A2金融業企業,A3現代物流業企業,A4信息科技業企業,A5其他專業服務業企業;B類分為B1港資企業和B2港澳人才、境外高端人才,C類分為C1 公共服務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C2公共服務業企業。同一單位僅限選擇一個類別進行申報(B2港澳人才、境外高端人才除外),B2港澳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優先配租,且配租數量不占申報企業獲得A、B其他類房源的配額。
三、配租方式及程序
(一)分類排序
1.若本次可分配房源數量少于各類別符合條件企業的申請總量時,啟動評分規則,按類別分別進行排名,排名靠前的企業優先獲得配租資格。
2.若本次可分配房源數量多于各類別符合條件企業的申請總量時,按類別根據提交材料的受理順序進行排名,直接開展配租。
(二)房源分配
1.房源按照A、B、C三大類劃塊,三類房源按照相對集中的原則,原則上分配數量分別為2292、656套、306套,上述三類房源可根據實際申請情況適當調整。
2.實行上述第一種分類排序時,申請A、B、C2類住房的企業分別按照每一類別的分值排名順序由高到低,結合企業實際申請住房的套數確定最終配租數量,按照A1-A5-C2,B2-B1的順序,分別依次抽簽分配住房;C1單位按提交材料的受理序號,依次抽簽分配住房。實行上述第二種分類排序時,按照A1-A5-C2,B2-B1,C1的順序,分別依次抽簽分配住房。
3.B類房源由B2類首先隨機抽取,剩余房源作為B1類房源。A類、B1、C類住房每家單位所配租的單身公寓、一房一廳、兩房一廳的房源比例,按照各類別房源中各類住房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配租程序
1.提交申請
有意申請本次前海人才住房的企事業單位,請登錄前海官方網站http://www.szqh.gov.cn/或者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網上辦事大廳(http://wsbs.szqh.gov.cn)搜索事項名稱進行查詢。按照辦理程序整理匯總所有申請材料后(包括企業申請材料與員工申請材料),將相關原件遞交到“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15或16號窗口,由受理部門對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進行初步審核。
本次A、C類住房的申請受理時間為:2017年7月5日-2017年8月3日(共30日);B類住房的申請受理時間為:2017年7月5日-2017年8月13日(共40日)。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受理材料的時間為每周一到周五的9:00-12:00,14:00-18: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受理時間結束后不再受理認租申請。
e站通服務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東濱路與月亮灣大道交匯處南側,前海深港合作區綜合辦公樓A棟一樓。
咨詢電話:0755-88988988。
2.審核及公示
前海管理局將按照《辦法》及本方案的相關規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前海官方網站公示15個自然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配租住房;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前海管理局會同廉政監督局核查,經查異議屬實的,不予配租住房。
3.選房和簽約
公示期滿后,通知經公示無異議的企事業單位參加選房(租賃期限2年,期滿后可按規定申請續租)。具體選房按照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具體房源。
承租單位選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調換。前海管理局將通過前海官方網站公布選房結果。簽訂租賃合同后,每套承租單元應繳納三個月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
4.備案
承租單位在獲得住房后,應及時向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才分配,在取得住房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最終入住人員名單等信息前海管理局備案。
四、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標準
(一)租金標準
基準租金標準為32元/月/平方米。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室內軟裝(購置家私家電等)等因素修正確定。
(二)物業管理費標準
物業管理費為3.2元/月/平方米。
(三)其它費用標準
每棟自頂層逆覆蓋12層的住房安裝了太陽能集中供應熱水系統,如使用太陽能熱水,需繳納冷水加熱費用,費用標準以有關部門的核定結果為準。核定前,該加熱費用暫不收取,只需按流量計取冷水費用。
五、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市紀檢監察部門、前海管理局或前海廉政監督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前海管理局應當在接到投訴或舉報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投訴或舉報內容進行核查,并反饋核查、處理結果。經核查投訴或舉報內容屬實的,取消配租資格,已配租住房的,解除租賃合同并責令退出。
前海管理局地址:南山區鯉魚門一街前海綜合辦公樓,投訴舉報電話:36668888。
前海廉政監督局、市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六、重要提示
(一)請申請單位關注在我局網站上發布的相關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二)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婚姻、計生、戶籍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三)申請單位對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現,我局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具體配租條件詳見《前海深港合作區2017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