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企業關心的前海跨境貸資金使用范圍,前海管理局副局長李強在近日于香港舉行的前海最新發展及機遇研討會上表示,注冊在前海的企業申請跨境貸款后,
只要利于企業的發展,在前海之外的地方也可使用。
李強說,前海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向人民銀行申請開展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企業不但可以是集團內的成員,還可以是與集團內企業存在供應鏈關系的、有密切貿易往來的集團外企業開展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業務。同時,前海的跨國集團人民幣資金池還允許企業集團境內外成員之間辦理跨境人民幣借款和放款業務。
雖然目前跨境貸的申請主體是僅限注冊在前海的企業,并用于前海企業的發展,但李強表示"前海企業發展"的內涵很大。"只要利于前海這一企業發展的都可以,這也意味著實際跨境貸是可以用出前海的,比如這家前海的公司在前海之外的地方開公司也可以用。"
另外,李強在會上還透露,前海正在向中央申請的,對區內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范圍有可能再擴大。為了讓更多企業享受到改革紅利,有關方面正在研究將覆蓋對象由區內企業擴大到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