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國家外管局頒布外債管理新規,將債務人分為財政部門、銀行和非銀行債務人三類主體進行管理,其中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外債資金可直接結匯;而境內金融機構和中資企業的外債資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結匯使用。

上述人士評價稱,此次前海的試點,在外債管理方面首次給予中外資企業平等的國民待遇,有利于打造區內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而前海的外債試點可以提高區內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并切實降低區內非金融企業的融資成本。
前海管理局網站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2月末,前海區內注冊物流企業3425家、信息服務業2772家、科技及其他服務業4048家,預計將有1萬余家企業有望從本次試點中直接獲益。
本周一,作為中國改革開放試驗田之一的深圳前海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正式啟動,試點包括統一中外資企業外債管理方法,對注冊在前海的非金融企業借用外債實行比例自律管理,要求外債余額不超過上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倍。
路透獲得的試點實施細則還包括,中資非金融企業辦理外債簽約登記時,其全部負債(含當次外債簽約額)不超過其總資產的75%;區內企業借用的外幣外債資金,可按規定結匯使用。
前海怡亞通、首創環境、五礦供應鏈、華訊方舟等四家試點企業周一已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合作,辦理了首批外債試點業務,簽約金額共1.3億美元。
一位資深外匯分析人士指出,該項試點是外匯管理部門首次允許中資企業借入外債并結匯,通過借用境外資金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