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住所托管辦法指出,在深圳有實際辦公地址的企業,才能申請臨時掛靠前海商務秘書地址,地址掛靠期滿的企業,需要及時續約,并且應當遷入前海的實際經營地址開展經營。銀行開戶
最近,關于前海地址托管問題,擾動不少創業者,今天前海百科來跟各位說說,掛靠前海到底是個神馬情況?
深圳
前海自貿區注冊公司地址問題,新發布的深圳前海住所托管辦法指出,在深圳有實際辦公地址的企業,才能申請臨時掛靠前海商務秘書地址,地址掛靠期滿的企業,需要及時續約,并且應當遷入前海的實際經營地址開展經營。銀行開戶也要求實際辦公地址。
自2017年9月15日起,廣州新設立(開業)商事主體實行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
申請人辦理商事主體設立登記時,除涉及《廣州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負面清單》外,可提交《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表》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申請人對所申報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首先,深圳市監委出了企業住所托管辦法:
隨后,前海門戶網站也發布了相應文章:
看來這次是動真格了,到底有啥重要指示?
以前沒有具體地址的,不知道怎么注冊公司,代理會跟你說“掛靠前海啊!”
然而事實上,“掛靠前海”也是有條件的,人家的要求是:在前海無實際經營場所,但在深圳其它區域內有實際經營場所的,才能掛靠。
而且人家在【托管原則】中明確:原則上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原則上應當保持一致。
但在前海尚不具備可實際經營的場所時,可以臨時性入駐商務秘書機構進行托管;在前海具備可實際經營的場所后,應當遷入前海的實際經營地址開展經營,逐步實現從托管地址向實際經營地址過渡。
2、地址秘書地址托管條件
并不是所有擬設立的商事主體都可以入駐前海的,比如個體工商戶不行;
不屬于《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準入目錄》的不行;
在地址方面,已經在前海有住所的企業就不能再托管了,在前海沒有住所在深圳其他地方也沒有地址的也不行;
此外就是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企業聯系人、經辦人存在違法犯罪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也都不可以。
3、前海商務秘書地址托管審核條件
這個審核指的是實際經營場所的場地證明材料的審查。
1、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2、租賃房屋提交房管局備案過的紅本租賃合同;
3、其他經政府部門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如到街道辦或管理處開具。
4、篩查和清理
以上規定都是針對新設立的掛靠企業,那么以前已經掛靠的就不管了嗎?
當然不是。現在市監委要對以前掛靠在前海商務秘書中心的公司進行篩查和清理,所有沒有具體地址、無法聯系的商事主體都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掛靠前海要查地址!深圳市監委和前海官網紛紛公告,到底說了啥?
此外,創客菌多提醒一句:前海住所托管協議期限為一年,在到期前一個月請一定要申請續約!如果沒有續約,那么地址將會自動失效,也會被納入地址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