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如何才能做到公平正義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郭毅敏在接受深圳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要做這一點,有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就是必須解決好 “人”和“權”的問題。通過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職業化改革,解決權力行使主體的問題,通過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解決權力如何行使的問題。今年,深圳法院在 上級法院的指導和市委領導的支持下,積極推進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職業化改革,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初步“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官管理制度”,在全國率先 “破冰”,為全國司法改革再“種”試驗田。

深圳前海法院將于下周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廣東承擔的又一項司法改革試點落地。據悉,前海法院將以專業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審判為特色,與珠海橫琴法院一樣承擔著司法改革試點任務,同為綜合改革示范法院。25日,深圳市在向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匯報司法體制改革情況時透露了更多改革試點細節。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萬國營介紹,深圳將率先在基層法院開展司法管轄制度改革,第一步是將全市各區法院的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商事糾紛案件指定前海法院集中管轄;第二步,根據前海法院工作人員的配備到位情況,再將全市各區法院的一審部分金融糾紛案件和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也統一由前海法院管轄,逐步建立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受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受理的管轄制度。
目前,關于前海綜合改革示范法院的司法管轄范圍,深圳方面已向省高院請示,待省高院批復后,即可正式實施。深圳將積極推動相關改革措施盡早落地。
在視察活動中,法官流失的現象也引起不少全國人大代表的關注。據統計,2009年至2013年,深圳市法院系統共有34人辭職,237人調離,占到全市法院政法編干警的15.5%。萬國營分析,法官嚴重流失與長期以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同時法官職業發展空間狹窄、激勵手段缺失有很大關系。
對此,不少代表指出,實行法官員額制不應一刀切,該增員還是該減員要符合實際。
萬國營也坦言,目前的改革只是解決了法官的單獨職務序列問題,執行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等輔助人員單序列管理還沒有完成。特別是在實行法官員額制后,法官助理選任為法官的職業發展通道還尚未建立。
全國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長鄭鄂24日也指出,員額制可以提高法官職業的準入門檻,但不應以單純壓縮法官員額為目的。要考慮廣東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極不平衡、案件數量差距懸殊等因素,在該減少員額的法院有所減少、在該增加員額的法院不減反增。“員額制不可能一步到位,應設立一個改革過渡保護期。”